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01-17 12:46:00
近日,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创中医药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规划要求,到2020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2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注册100种中药产品,建设50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中医药医疗与养生保健的价值被沿线民众广泛认可,更多沿线国家承认中医药的法律地位,中医药与沿线合作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
规划重点提出“五通”任务,一是政策沟通,完善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实施双边合作机制项目、国际组织平台项目,加强传统医学政策法规、人员资质、产品注册、市场准入、质量监管等交流沟通和经验分享,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发展战略、运行规则、政策动态和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二是资源互通,与沿线国家共享中医药服务。实施中医药海外中心项目,支持各类优秀中医药机构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实施中医药国际医疗基地项目,吸引沿线民众来华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国内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品质,推动纳入国际医疗保险体系。实施中药产品海外注册项目,搭建中药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100种成熟的中药产品以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方式在沿线国家进行注册。三是民心相通,加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实施与沿线国家合作办学项目、中医药国际教育基地项目、中医药国际文化传播项目,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与沿线著名大学合作,将中医药学科建设纳入沿线高等教育体系,在条件成熟的沿线国家开设更多的中医孔子学院。面向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以及临床实习。四是科技联通,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实施高层次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中医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与沿线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针对沿线国家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实施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项目,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传统医学章节(ICTM)项目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平台为重点,颁布20项国际标准。五是贸易畅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实施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和中医药参与中外自贸区谈判项目。建设1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0个示范基地和1000个示范项目。推动将中医药纳入中外自贸协定内容,扩大沿线国家对中医药的市场开放,降低对中医药服务和产品的准入壁垒。
为保障顺利实施,规划还明确了完善政策机制、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实施四项措施,提出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对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给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成立中医药“一带一路”基金,鼓励保险资金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医药骨干企业可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中医药“一带一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