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建议名单的公示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02-16 10:03:31
根据《关于申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评审,形成了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建议名单和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建议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1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02790(国家发展改革委)
010-68792868(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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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