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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05-10 10:09:24

国卫办医政函〔2024〕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6日是第29个全国“爱眼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眼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落到实处,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爱眼护眼意识,现就做好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普遍的眼健康。

二、活动重点及口号

聚焦近视等屈光不正、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角膜盲等重点眼病着重关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两个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的重要意义。参考宣传口号如下:

(一)二四,爱您爱视

(二)全民爱眼,共筑“睛”彩

关注眼健康,共享清晰“视”界

“睛”彩人生从小呵护,美好“视”界为老守护

强身健体防近视,体魄强壮眼明亮

预防近视,从小抓起

(七)沐浴阳光,远离近视

(八)眼底一张照,眼病早知道

三、活动时间

6月27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发布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信息,营造爱眼护眼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眼健康知识的认知和关注,确保宣传效果和活动成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将于全国爱眼日,发布海报、视频等宣传材料,供各地使用。

(二)组织眼科义诊活动。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适时开展线上或线下义诊活动,进行眼科常见病的咨询、筛查、问诊和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派出眼科专家及技术团队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儿童眼保健服务。各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互联网医疗资质情况开展线上义诊活动,根据当地的眼科疾病特点进行适宜眼病的咨询,引导科学就医。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眼病早期筛查中,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的应用。

(三)加强眼健康科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结合当地眼科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眼健康常识,培养正确就医理念。积极推动爱眼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注重提高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早筛早诊早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爱眼日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可结合本省份工作重点对活动形式、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形成可操作、见实效的爱眼日活动方案并做好组织落实。

(二)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爱眼护眼宣传局面。各地防盲技术指导组、各医疗机构要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眼病,围绕活动重点及口号,广泛开展眼健康科普宣教,倡导眼病的早防、早筛、早诊、早治。

(三)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临近六一国际儿童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儿童节当天组织开展爱眼宣传活动预热,从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少年儿童和家长宣传眼保健科学知识,指导从小养成良好爱眼护眼生活习惯,牢固树立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联系人:医政司 陈子东、李亚

话:010-68792391、68791875

真:010-68791423

箱:yzzh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