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广东省、四川省和湖南省相继出台政策,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下是各地政策的详细内容。为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四川省于近日正式宣布,将“取卵术”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标志着我省在积极支持生育、有效缓解不孕不育患者辅助生殖医疗经济压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支付政策上,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70%和50%的比例直接结算,且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以“取卵术”为例,在省管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定价为2157元/次,职工医保可报销1509.9元,自付仅需647.1元;居民医保则可报销1078.5元,自付1078.5元,患者费用负担显著减轻。此外,通知还明确,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孕不育(含辅助生殖类治疗)过程中,患者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均按各地医保政策执行。近日,山西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省统一执行。
《通知》明确,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甲类项目4项,乙类项目9项,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在省内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 70%、60%;在省外治疗的合规费用,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 60%、50%。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参保人员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医药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其中“人工授精”和“取精术”2个项目按甲类管理,不设自付比例;其他6个项目按乙类管理,自付比例均设置为10%。8个项目按限定支付范围执行,具体信息见附件。辅助生殖服务项目实行单行支付政策。辅助生殖待遇限辅助生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支付,不计入门诊统筹限额,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辅助生殖服务项目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职工医保70%、城乡居民医保50%的比例,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后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上述比例支付,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或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或住院政策规定执行。省内异地结算执行上述统一的待遇政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区分甲、乙类,不实行限定支付。辅助生殖服务项目待遇标准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筹资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各地医保、工伤部门对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经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定点范围,签订管理协议后开展待遇支付。各辅助生殖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各地医保、工伤经办机构需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辅助生殖待遇的即时结算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探索开展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的保障,有效衔接生育关怀类公益慈善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定制化商业医疗保险,为辅助生殖人群进行多层次保障,共同促进生育健康。各地医保、工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对新纳入协议管理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待遇政策落细落实。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提供辅助生殖服务。同时,各地要积极做好辅助生殖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密切关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强化对辅助生殖项目政策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医疗服务量异常增加等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日前,广东公布了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的基准价,并明确自10月1日起,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以广东省生殖医院的测算数据为例,绝大多数项目价格下降、部分大幅下降。比如,人工授精术降幅约50%,试管婴儿的移植术、胚胎培养等项目费用平均下降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