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之州 安育福娃
来源:国家医保局、福州日报2025-12-31 18:48:38
如何让群众生育养育安心贴心,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此次福州创新构建了“三个包”立体化支持体系,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住房、教育、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努力托起万千家庭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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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产前检查医保政策范围内职工全免费、居民在3000元支付限额内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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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保政策范围内职工、居民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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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不含除外耗材)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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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参加职工医保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较原来提高了一个层次,其中,配偶参加福州市居民医保的,可按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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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6至2028年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一方在福州市参保(含省医保)或具有福州市户籍的,在3个医保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全额资助参加福州市居民医保,实现个人免缴费。同时提高婴幼儿门诊报销封顶线,并规范开展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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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化医保经办方面,实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直接结算,生育津贴“即申即享”。
1.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要保证“生得安”,服务礼包包括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源头预防服务。
2.在22家市县属公立助产机构全面推行孕产妇免陪照护服务,构建生育期间“亲情陪伴+专业照护”双轨服务机制。
3.为新生儿提供户籍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并将参保服务关口前移至分娩医院,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参保缴费。
4.绘制涵盖助产、托育、母婴服务等机构的“生育服务一张图”。
5.整合热线功能,一站式解答群众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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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市中心四城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因生育人口需改善居住条件的,提供公租房房源调换服务,切实缓解“住有宜居”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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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购房方面,福州市制定了《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止,通过向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补贴对象。符合国家“单独二孩”(2013年12月28日起)、“全面二孩”(2016年1月1日起)、“三孩”(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四城区新购买市场化商品住宅,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二是补贴标准。对二孩家庭按购房总价1%给予补贴,单套最高补贴3万元;对三孩家庭按购房总价1.5%给予补贴,单套最高补贴5万元。三是申领流程。坚持“便民利民、快速兑现”原则,充分简化流程,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惠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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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托育服务供给,建成投用市托育中心附属托育园,普惠托育托位占比稳定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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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招收2岁~3岁幼儿,更好保障幼儿“有园上”“上得起”“上好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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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前教育阶段,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充分发挥收费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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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免除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政策,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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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全市2026年及以后出生并落户的二孩、三孩,二孩入学全面落实“幼随长走”政策,三孩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按照家长意愿就近自主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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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一条热线,即开通“12345”生育专题热线,多部门联动答疑解惑,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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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轮政策落地业务培训,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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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一个生育服务线上专区,即依托“e福州”新搭建“安育福娃”一站式生育服务平台,设置5大板块,实现政策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公示、权益保障等服务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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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个机构,即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公立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为群众提供从孕期指导到婴幼儿托育照护的全链条健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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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一系列宣传,将在全市对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在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婚姻登记处等关键场所,针对孕产家庭、新婚夫妇、育龄人群等重点群体展开精准推广,力争做到政策红利家喻户晓,使有需要的家庭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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