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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用药大家谈 | 临床联合用药时,新药说明书适应症联用的是一个老药,老药无对应适应症能否报销?

来源:CHTV百姓健康2026-09-03 19:36:00

医保报销关系每一位患者的实际用药负担。在临床诊疗当中,联合用药是不少疾病的常规治疗手段,能够提升治疗效果,适配不同患者的个体病情。


近期,不少医疗机构与患者提出一个现实疑问:临床使用新药,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联用某款老药,但这款老药自身说明书并没有对应治疗适应症,这种情况下,老药是否可以医保报销?本期节目特邀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主任药师林阳教授带来精准解读。


林阳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主任药师 


临床痛点:新药需联用老药,老药缺少对应适应症

部分新获批上市的药品,在治疗特定疾病时,需要搭配一款或多款上市已久的医保目录内老药共同使用。


新老药品适应症出现不一致,大多源于两款药物的获批时间存在时间差。


以临床关注度较高的注射用维泊妥珠单抗联合用药场景为例:新药说明书明确可与老药联用开展治疗,但配套使用的老药已经上市多年、多家企业生产,为这些老药专门申请增加该新适应症不太现实。


这也成为临床用药与医保支付执行过程中,广受关注的现实痛点。


国家医保局明确支付原则

依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有关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支付范围答医疗保险杂志社记者问》:

核心原则:

联合用药方案以最新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如果联合用药方案内其他药品自身并未获批该项适应症,但整套联合用药方案已经通过药品审批,即可证明该用法适应症具备合法性,视为符合说明书规定,相关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两类除外情形:

1.联合使用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外药品;

2.联合使用的目录内药品,本身带有明确医保支付限定。


实例解读:R-CHP 方案报销说明

注射用维泊妥珠单抗联合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泼尼松(R‑CHP),治疗既往未经治疗的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


方案中利妥昔单抗等药物获批较早、无医保支付限定,但并非所有厂家都单独获批该项联用适应症。按照政策,该方案下利妥昔单抗等药物均可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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